2006-11-05

Working Holiday Visa

Working Holiday Visa 就是所謂的打工簽證。其用意是讓申請人在旅遊度假時,能同時以合法的權利在當地工作;目的主要是度假、旅遊,打工不過是降低旅費的負擔。

中華民國的護照目前能和兩個國家(紐西蘭、澳洲)申請Working Holiday Visa。
(見外交部網頁)

紐澳申請條件都差不多:
1.年齡介於18歲至30歲 (未滿31足歲者亦可)
2.不能帶小孩隨行
3.護照的效期在預計離開時仍有三個月以上
4.持有回程票券,並有一定存款之財力證明
5.不曾申請過Working Holiday Visa (一輩子只有那麼一次機會~)
一些細微的的東西就得去官方網頁看了
(紐西蘭商工辦事處澳大利亞商工辦事處)

目前打算前期流程全部自己包辦(不找代辦),也不去語文學校(就算學完課程我也不覺得英文會突飛猛進到可以非常順利找工作)。錢財方面,買完機票、簽證、數位單眼、簡單的旅遊配備後,預計準備4~50000台幣就應該救救急用;至於那該死的財力證明...先跟家裡大人借一筆錢放戶頭好辦簽證(不然我哪來那麼多錢..賺了第一個10萬就會想要累積累積了..)。

目標..鎖定紐西蘭!

2 則留言:

  1. 看來你對這個想法挺認真的呢
    支持你出去走走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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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真的很認真阿~ 算算現在大概需要13萬,來買東買西加上預備金。時間上來得及就明年3-4月,來不及就等下次簽證開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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