趁著今晚有空,趕快來整理一下最近出差的行程...
首先是09年1113-1117的台灣南端墾丁之旅。
2009-12-09
2009-10-13
2009-09-25
2009-07-05
2009-06-02
如果把國民兵拉一半出去開交通罰單...
治亂世用重典...
台灣的交通,是不是也該來一下?
以下是幻想
也不用擴大徵人承辦檢舉交通違規業務,
把國民兵全部撒下去就好了。
反正台灣義務役國軍的素質...
跟誰打大概都會輸...
一張違規換半個小時的假。
但是被民眾投訴亂開單,一次扣3天假。
估計半年內,紅線臨時停車、紅燈亂轉等種種違規的比例降低50%以上。
行人腳踏車乖乖走該走的路。
國家會有不錯的營收。
不過台灣政府有這種膽識嗎?
台灣的交通,是不是也該來一下?
以下是幻想
也不用擴大徵人承辦檢舉交通違規業務,
把國民兵全部撒下去就好了。
反正台灣義務役國軍的素質...
跟誰打大概都會輸...
一張違規換半個小時的假。
但是被民眾投訴亂開單,一次扣3天假。
估計半年內,紅線臨時停車、紅燈亂轉等種種違規的比例降低50%以上。
行人腳踏車乖乖走該走的路。
國家會有不錯的營收。
不過台灣政府有這種膽識嗎?
2009-05-22
要不要廢了動物園?
在看這篇文章之前,請把動物園的原罪拋開。因為如果把動物園早期出現的原因當作主要批判因素,那麼無論在贖罪或是動物權各種層面來看,動物園肯定是要廢除的。好,那麼現在來談談我們現在擁有的動物園。該繼續經營留存,還是把它廢除?
目前就我所聽到的意見,大多傾向把動物園廢掉。理由不外乎:動物看起來很可憐、還動物自由生存的空間、這樣不合乎動物福利、浪費公帑等等......。從這些角度來看,動物園的確是個該廢除。我們假設一下動物園今天廢除,那麼最直接、簡單的問題,就是這些動物要怎麼辦? 送回原棲息地,還是當成外來種處死?
方法一:送回原有棲息地。
聽起來是比較為動物著想。既然如此,那我們勢必要將動物送回原有的棲息地。原生種或鄰近國家的物種,在處理上比較簡單。若該物種的原生地遙遠,加上體型又大,那麼運送過程的花費絕對不小。在運送問題解決後,聽起來一切美好,動物回到原來的棲息地應該會很高興快樂的活著,頂多劃一塊保育區給牠們就好了嘛,反正有句話說『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』,以後就不用管啦 (標準的射後不裡)。會這樣想的沒考慮過回歸野外的前期調查、訓練動物如何在野外存活、野放之後的觀察,這才是真正漫長的道路。
不事先做調查,要怎麼知道野放的地點、時間和動物的數量? (只能養育5頭狼的山區,如果放了20頭狼,那麼這山區的生態也毀的差不多了..這真的叫野放?) 這些動物長期被人類飼養,要怎麼確保牠能在野外存活? (放一頭沒打過獵的獅子回非洲,是要牠餓死嗎?) 野放之後對當地生態有什麼改變?
方法二:當成外來種處死倒是比較方便,還可以做成標本。
反正這些不過只是財產報銷而已,有些動物都經過人工養育好多代了,在認知上已經不屬於野生動物了。嗯?說這些是生命不是財產?這樣是不道德的。既然如此,人類有什麼資格飼養、販賣或交換寵物?那些都是生命啊!
在開頭,說到動物園的原罪。如果考慮這個層面,的確是該廢除動物園。不過現今,動物園其實在進行另一種贖罪 - 動物救傷和收養。
來看看目前台灣的狀況,目前台灣所有的野生動物救傷中心、收容站所收到的動物,大多是因人為陷阱或意外受傷。救傷很麻煩,但是治癒後也是很麻煩。損傷不大的動物,也許放回原棲地之後還能存活。不過如果動物一旦被截肢,我想問,牠們真的適合放回野外嗎?傷口如果是『人』造成的,那麼之後的生活,不是也應該由『人』來負擔嗎?為什麼還要放回野外讓牠辛苦好多倍的過活?
隨便Google後,動物因獸夾而受傷的結果
可是一旦圈養這些受傷個體,那不就又成了一個動物園了嗎?如果這些圈養個體繁殖,那該怎麼辦呢?把母獸和幼獸放回野外、幼獸單獨野放或者繼續一起養著?
另外,其實目前收養的動物,還有另一種來源 - 走私沒入。當海關查到一批走私進口的動物時,最好的方法當然是讓牠們回到原有棲地。但是,哪個國家會承認那些動物是自家的?承認就代表保育做的不好才有漏洞。基於面子問題,一定打死不認。那這些無家可歸的動物要怎麼辦?只好再找個地方窩著。這一待,大概就是一輩子了吧...那麼既然養了,要不要順便展示教育一下?結果又是個動物園...
那麼到底動物園要留還是廢?
目前就我所聽到的意見,大多傾向把動物園廢掉。理由不外乎:動物看起來很可憐、還動物自由生存的空間、這樣不合乎動物福利、浪費公帑等等......。從這些角度來看,動物園的確是個該廢除。我們假設一下動物園今天廢除,那麼最直接、簡單的問題,就是這些動物要怎麼辦? 送回原棲息地,還是當成外來種處死?
方法一:送回原有棲息地。
聽起來是比較為動物著想。既然如此,那我們勢必要將動物送回原有的棲息地。原生種或鄰近國家的物種,在處理上比較簡單。若該物種的原生地遙遠,加上體型又大,那麼運送過程的花費絕對不小。在運送問題解決後,聽起來一切美好,動物回到原來的棲息地應該會很高興快樂的活著,頂多劃一塊保育區給牠們就好了嘛,反正有句話說『生命會自己找到出路』,以後就不用管啦 (標準的射後不裡)。會這樣想的沒考慮過回歸野外的前期調查、訓練動物如何在野外存活、野放之後的觀察,這才是真正漫長的道路。
不事先做調查,要怎麼知道野放的地點、時間和動物的數量? (只能養育5頭狼的山區,如果放了20頭狼,那麼這山區的生態也毀的差不多了..這真的叫野放?) 這些動物長期被人類飼養,要怎麼確保牠能在野外存活? (放一頭沒打過獵的獅子回非洲,是要牠餓死嗎?) 野放之後對當地生態有什麼改變?
方法二:當成外來種處死倒是比較方便,還可以做成標本。
反正這些不過只是財產報銷而已,有些動物都經過人工養育好多代了,在認知上已經不屬於野生動物了。嗯?說這些是生命不是財產?這樣是不道德的。既然如此,人類有什麼資格飼養、販賣或交換寵物?那些都是生命啊!
在開頭,說到動物園的原罪。如果考慮這個層面,的確是該廢除動物園。不過現今,動物園其實在進行另一種贖罪 - 動物救傷和收養。
來看看目前台灣的狀況,目前台灣所有的野生動物救傷中心、收容站所收到的動物,大多是因人為陷阱或意外受傷。救傷很麻煩,但是治癒後也是很麻煩。損傷不大的動物,也許放回原棲地之後還能存活。不過如果動物一旦被截肢,我想問,牠們真的適合放回野外嗎?傷口如果是『人』造成的,那麼之後的生活,不是也應該由『人』來負擔嗎?為什麼還要放回野外讓牠辛苦好多倍的過活?
隨便Google後,動物因獸夾而受傷的結果
可是一旦圈養這些受傷個體,那不就又成了一個動物園了嗎?如果這些圈養個體繁殖,那該怎麼辦呢?把母獸和幼獸放回野外、幼獸單獨野放或者繼續一起養著?
另外,其實目前收養的動物,還有另一種來源 - 走私沒入。當海關查到一批走私進口的動物時,最好的方法當然是讓牠們回到原有棲地。但是,哪個國家會承認那些動物是自家的?承認就代表保育做的不好才有漏洞。基於面子問題,一定打死不認。那這些無家可歸的動物要怎麼辦?只好再找個地方窩著。這一待,大概就是一輩子了吧...那麼既然養了,要不要順便展示教育一下?結果又是個動物園...
那麼到底動物園要留還是廢?
2009-05-18
福和路上華麗的路燈群
2009-03-11
2009-03-02
在動物園,看動物園
說到動物園,正常人會想到的。就是裡面飼養的很多平常看不到、或是數量稀少的動物。
但是動物園一開始的目的,僅僅是為了炫燿、展示動物。
就像現在的LV、Gucci一樣。
不過現在動物園的目的,大多已經脫離單純的展示。進而包含了教育和保育理念的傳達。(其實以上這些廢話,都可以在Wiki查到)
那來說說動物園所謂的教育和保育吧。一個匯聚各種奇珍異獸的地方,能做到什麼樣子的教育功能呢?
最低限度的教育功能,不外乎就是讓民眾瞭解這動物的外觀、習性。大部分的民眾,來動物園都只是這樣走路打屁鬼扯兼聯誼。但是動物園能作到的教育真的只有那麼膚淺嗎?
當然不止。
儘管電視、網路的影片再怎麼精彩,對動物的印象常常比不上到動物園,實際看上一眼來的強烈。動物園最大的優勢,就是讓民眾把活生生動物,和書本、電視等資訊相結合。透過展示或實地解說,誘發遊客對於動物的興趣。誘發了小小的興趣火苗,也許能導致一般人更有興趣去瞭解動物目前實際的處境。能夠作到這一步,其實已經是很大的成功了。至於更偉大的目標 - 號召民眾投入保育工作。我個人還不敢抱太大希望...
在我觀察,真正對展示動物產生興趣的,其實大多是小朋友。小朋友對動物的喜愛及歡呼程度,遠遠高於成人。當然,也有成人帶著滿滿的熱情在看動物。對動物喜愛且充滿熱情時,是置入保育概念的最佳時機。我想這個道理,其實很多人都懂。(就是打鐵要趁熱嘛...)
只是在臺北市立動物園,許多簡介依然只是簡介。沒有看到足夠的資料去解釋為何這動物在野外存活困難,常常遊客看完,就只是單純知道他看到了這個動物。在當場並無法獲得更進一步的資訊。
實在是有點可惜...
可惜的還不只這些。還有動物園的設計,都是十多年前的設計,展場的設計都是以「人」的觀點出發,沒有考慮到動物,導致動物常常出現刻板行為。接著動物園的人力編制嚴重不足,而且員工對於養育動物,並不是那麼樣的具有耐心與熱情,是另一件十分可惜的事。
行政人員每天念茲在茲的,是這樣的標案有沒有合乎行政程序;對現場工作人員來說,不要把動物養死就好,因為動物死了要報財產、寫報告,很麻煩。對於工作抱著滿滿熱情的人,當然還是有。但是每天要做的事情已經做不完了,哪還有什麼心力去想辦法去對動物環境、教育解說方面作更進一步的規劃。就算有時間想,提出去之後往往會被上面打槍。
為什麼?
因為所有一切的東西,都會扯到錢。而在公部門只要扯到錢,就會變得非常麻煩。磨得久了,想為動物作些什麼事的念頭也消了。然後也許就開始注意考績,注意別把動物養死就好了。
儘管招考的新飼育員,頂著專業相關科系的高學歷光環。
但是,認真的工作和體貼動物,我想是兩回事。
下一篇主題暫定:「動物園是否當廢」
出爐時間...未知...
但是動物園一開始的目的,僅僅是為了炫燿、展示動物。
就像現在的LV、Gucci一樣。
不過現在動物園的目的,大多已經脫離單純的展示。進而包含了教育和保育理念的傳達。(其實以上這些廢話,都可以在Wiki查到)
那來說說動物園所謂的教育和保育吧。一個匯聚各種奇珍異獸的地方,能做到什麼樣子的教育功能呢?
最低限度的教育功能,不外乎就是讓民眾瞭解這動物的外觀、習性。大部分的民眾,來動物園都只是這樣走路打屁鬼扯兼聯誼。但是動物園能作到的教育真的只有那麼膚淺嗎?
當然不止。
儘管電視、網路的影片再怎麼精彩,對動物的印象常常比不上到動物園,實際看上一眼來的強烈。動物園最大的優勢,就是讓民眾把活生生動物,和書本、電視等資訊相結合。透過展示或實地解說,誘發遊客對於動物的興趣。誘發了小小的興趣火苗,也許能導致一般人更有興趣去瞭解動物目前實際的處境。能夠作到這一步,其實已經是很大的成功了。至於更偉大的目標 - 號召民眾投入保育工作。我個人還不敢抱太大希望...
在我觀察,真正對展示動物產生興趣的,其實大多是小朋友。小朋友對動物的喜愛及歡呼程度,遠遠高於成人。當然,也有成人帶著滿滿的熱情在看動物。對動物喜愛且充滿熱情時,是置入保育概念的最佳時機。我想這個道理,其實很多人都懂。(就是打鐵要趁熱嘛...)
只是在臺北市立動物園,許多簡介依然只是簡介。沒有看到足夠的資料去解釋為何這動物在野外存活困難,常常遊客看完,就只是單純知道他看到了這個動物。在當場並無法獲得更進一步的資訊。
實在是有點可惜...
可惜的還不只這些。還有動物園的設計,都是十多年前的設計,展場的設計都是以「人」的觀點出發,沒有考慮到動物,導致動物常常出現刻板行為。接著動物園的人力編制嚴重不足,而且員工對於養育動物,並不是那麼樣的具有耐心與熱情,是另一件十分可惜的事。
行政人員每天念茲在茲的,是這樣的標案有沒有合乎行政程序;對現場工作人員來說,不要把動物養死就好,因為動物死了要報財產、寫報告,很麻煩。對於工作抱著滿滿熱情的人,當然還是有。但是每天要做的事情已經做不完了,哪還有什麼心力去想辦法去對動物環境、教育解說方面作更進一步的規劃。就算有時間想,提出去之後往往會被上面打槍。
為什麼?
因為所有一切的東西,都會扯到錢。而在公部門只要扯到錢,就會變得非常麻煩。磨得久了,想為動物作些什麼事的念頭也消了。然後也許就開始注意考績,注意別把動物養死就好了。
儘管招考的新飼育員,頂著專業相關科系的高學歷光環。
但是,認真的工作和體貼動物,我想是兩回事。
下一篇主題暫定:「動物園是否當廢」
出爐時間...未知...
2009-01-31
2009-01-28
2009-01-27
訂閱:
文章 (Atom)